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眾號10月26日消息,近期,煤炭價格出現大幅上漲,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按照《價格法》及制止牟取暴利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建立規范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引導煤炭價格長期穩定在合理區間。
擬將煤炭定為制止牟取暴利商品
煤炭是重要基礎性能源,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大、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且基本依靠國內生產、主產地集中。按照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正研究將煤炭納入制止牟取暴利的商品范圍,已組織開展煤炭行業成本效益調查,測算確定正常情況下煤炭市場平均價格、平均差價率、平均利潤率及其合理幅度等。
在此基礎上,將統籌考慮煤炭行業合理成本、正常利潤和市場變化,研究建立“基準價+上下浮動”的煤炭市場價格長效機制,并加強與燃煤發電市場化電價機制的銜接,同時完善配套措施、著力強化監管,對不嚴格執行市場價格機制的行為,將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引導煤炭市場回歸理性,引導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推動煤、電行業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發改委連續發文遏制“煤超瘋”
據了解,國家發展改革委近一周內連發14文,全力推進煤炭產能釋放,嚴厲查處資本惡意炒作,引導煤炭價格回歸合理水平。
僅在10月25日一天,國家發改委就連發三文遏制“煤超瘋”。當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消息顯示,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赴中央企業調研推動煤炭增產增供工作。同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依規對煤炭等能源價格指數行為啟動評估和合規性審查,以遏制投機炒作導致的煤炭價格上漲。當天還有一則消息是,國家發展改革委還發文稱依法加強對煤炭中長期合同履約信用監管。
盡快推動煤礦項目投產增產
在國家能源集團、華能集團、大唐集團、中煤集團等近日赴中央企業的調研中,國家發改委調研組強調,要推動具備增產潛力的煤礦盡快釋放產能,已核準且建成的露天煤礦要加快投產達產。對于部分處于“臨門一腳”項目,采取“一礦一策”方式,逐一協調解決問題,盡快推動煤礦項目投產增產,為進一步提高煤炭生產供應能力作出更大貢獻。
增加供應的同時,針對資本參與炒作造成的煤炭價格虛高,10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止煤炭企業牟取暴利的政策措施,強調煤炭企業要自覺依法規范經營,合理制定價格;對違反現行制止牟取暴利規定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數據顯示,9月底以來,全國日均煤炭產量已比9月份增加120萬噸以上,日產量已連續創今年新高。
與此同時,10月5日以來,全國統調電廠供煤已連續20日大于耗煤,其中10月19日以來電廠供煤大于耗煤均超過100萬噸,10月23日達到200萬噸,電廠存煤水平快速提升,電煤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10月24日,統調電廠供煤714萬噸,電廠存煤達到9569萬噸,比9月底增加1700萬噸,可用17天。隨著煤炭產能進一步釋放,大秦線檢修完畢,電廠供煤將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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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電網企業通過掛牌交易方式代理購電
國家發展改革委昨日消息稱,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稱,明確代理購電用戶范圍。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后,10千伏及以上用戶原則上要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直接向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購電,下同),暫無法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可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其他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市場交易,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已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又退出的用戶,可暫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各地要結合當地電力市場發展情況,不斷縮小電網企業代理購電范圍。
電網企業要定期預測代理購電工商業用戶用電量及典型負荷曲線,現貨市場運行或開展中長期分時段交易的地方,應考慮季節變更、節假日安排等因素分別預測分時段用電量。保障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下同)、農業用戶的用電量規模單獨預測。
為確保代理購電機制平穩實施,2021年12月底前,電網企業通過掛牌交易方式代理購電,掛牌購電價格按當月月度集中競價交易加權平均價格確定,掛牌成交電量不足部分由市場化機組按剩余容量等比例承擔,價格按掛牌價格執行,無掛牌交易價格時,可通過雙邊協商方式形成購電價格;2022年1月起,電網企業通過參與場內集中交易方式(不含撮合交易)代理購電,以報量不報價方式、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出清,其中采取掛牌交易方式的,價格繼續按當月月度集中競價交易加權平均價格確定。
文/本報記者 熊穎琪 趙新培
來源:北京青年報